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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惠金融再迎利好:探索与绿色目标融合之路
发布时间:2023-10-25 | 浏览量: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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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旨在进一步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其中提到,要“在普惠金融重点领域服务中融入绿色低碳发展目标”。

  近年来,陆续有金融机构将普惠金融和绿色发展相结合,然而绿色普惠金融融合发展仍在标准化体系、政策支持、普惠主体绿色化需求等方面存在缺失。

  当前普惠主体绿色化有效需求不足

  2022年2月28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便强调,“促进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科创金融等融合发展,提升政策精准度和有效性”。本次《实施意见》再次强调,要“发挥普惠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发展作用”。

  中国银行研究院博士后杜阳认为,绿色金融和普惠金融可以相辅相成,共同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绿色金融强调的是环境可持续性和低碳经济发展;普惠金融则侧重于为广大群体提供优质金融服务。绿色金融能够为普惠金融提供支持,通过在可持续项目和环保企业中进行投资,绿色金融可以创造就业机会,提高居民收入水平,从而支持普惠金融的发展;普惠金融则可以为绿色金融提供市场拓展,普惠金融将金融服务扩展到长尾客群,有助于吸引更多企业和个人关注环保项目和产品,推动绿色金融市场的发展与扩大。

  中央财经大学绿色金融国际研究院科研助理周雨阳撰文指出,绿色与普惠金融锚定可持续发展目标、诉求与对象交叉,具备融合可行性。

  从发展目标看,普惠金融关注社会公平和机会均等,绿色金融强调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但两者的共同目标一致,都是为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并最终落脚于服务人民的美好生活。从服务对象看,小微企业、农民、城镇低收入人群、贫困人群和残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是当前我国普惠金融重点服务的对象;而绿色金融主要服务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下沉至微观产业将从生态农业、绿色物流等层面与普惠金融有所交叉。此外,普惠金融服务领域大部分市场主体以小微企业、个体户为主,基本覆盖绿色金融主要服务对象。在目标诉求、服务对象与服务内容上的交叉为普惠金融和绿色金融融合发展提供充分的合理性与可行性。

  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王青分析称,绿色转型有利于全社会环境改善,具有较强的正外部性,但成本却首先要内化在企业身上。“小微企业多数规模小、利润薄,承担绿色转型成本能力低,特别是对一些设备投资会感到压力很大。由此,政策面有必要提供财政、金融扶持,这就包括将绿色金融和普惠金融支持政策叠加在一起,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等。”

  谈及普惠型企业在推进绿色转型发展进程中面临难点,杜阳表示,一是普惠型企业资金规模有限,而进行绿色转型需要投入大量资源用于技术更新、设备采购和绿色生产,资金供给和需求的失衡导致普惠型企业推进绿色转型面临较大压力;二是绿色转型需要企业具备相关的技术和管理能力,但是,部分普惠型企业在环境管理、能源使用和技术创新方面还存在欠缺。缺乏专业的人才和管理经验是普惠型企业进行绿色转型时的又一个难点。

  周雨阳指出,当前普惠主体绿色化有效需求不足。“普惠金融主要涵盖的农民、小微企业、低收入群体在产业链条中相对处于弱势位置,而绿色金融支持的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等行业收益还不稳定,两者融合发展覆盖的‘三农’、小微和扶贫等主体普遍存在缺乏传统的抵(质)押物、投资周期长、基础信息不全、经济效益不高和收益不稳定等问题。在绿色普惠金融的盈利无法保障的情况下,普惠主体寻求绿色化转型的动力和有效需求减少,不利于绿色普惠金融可持续发展。”

  进一步丰富绿色普惠金融产品

  为了应对普惠金融与绿色发展目标融合的难点,《实施意见》指出,引导金融机构为小微企业、农业企业、农户技术升级改造和污染治理等生产经营方式的绿色转型提供支持。探索开发符合小微企业经营特点的绿色金融产品,促进绿色生态农业发展、农业资源综合开发和农村生态环境治理。支持农业散煤治理等绿色生产,支持低碳农房建设及改造、清洁炊具和卫浴、新能源交通工具、清洁取暖改造等农村绿色消费,支持绿色智能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推动城乡居民生活方式绿色转型。丰富绿色保险服务体系。

  东方金诚高级分析师冯琳告诉记者:“考虑到支小支农和支持绿色发展本身都是结构性货币政策的主要目标,我们判断,后期可能对现有的政策工具进一步丰富完善,如在‘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高效清洁利用专项再贷款’工具中,加入支持小微企业碳减排、支持农业散煤治理等更为优惠的条款,也不排除出台新的定向支持工具的可能。”

  王青建议,考虑到我国地域差异较大,发展阶段也有明显不同,对于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融合发展的路径,建议要充分鼓励地方创新,敢闯敢试,摸索符合地方发展实际,成本效益最优的融合模式;要鼓励地方金融机构持续丰富针对本地小微、农户的绿色金融产品;要注重与其他政策相协同,发挥政策合力,如各地在政策设计上可考虑与促消费政策中的鼓励绿色家电下乡结合起来等;要大力发展全国碳市场,探索小微企业参与市场交易的有效模式,这一方面能够为小微企业根据自身需求灵活实施绿色发展战略提供空间,对小微企业绿色发展提供更强激励,也能间接带动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融合发展。

  谈及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融合发展的总体路径建议,周雨阳认为:

  一是要建立健全绿色普惠金融标准化体系,这是融合发展的基础。政府和金融监管部门要契合绿色金融和普惠金融主体的特征,对现有标准(包括绿色信贷产业目录、债券)进行完善和进一步解释,明确什么是绿色金融和普惠金融以及怎么识别和认定的问题。对标准的可行性进行论证和调研,确保市场主体可接受、可操作、可实现。

  二是要打出政策“组合拳”,激发金融机构做绿色普惠金融的内生动力。一方面,进一步叠加释放绿色金融和普惠金融的政策红利,健全政策激励机制,综合运用财税政策和金融政策,通过减少成本和增加利润的方式引导金融资源投入绿色普惠领域,引导金融机构让利给绿色普惠金融市场融资主体,让绿色普惠金融发展有动力。另一方面,构建风险补偿机制,根据各地财政实力和金融结构实际,建立健全风险补偿基金,因地制宜推广各类保险,充分发挥保险的风险转移、社会互助和社会管理功能。

  三是要推动金融产品创新,刺激绿色普惠主体需求。聚焦绿色普惠主体生态价值实现和绿色金融融合发展等,创新金融服务模式,健全绿色普惠金融产品体系,如创新绿色普惠信贷产品、保险产品等,优化绿色普惠信贷服务体系,满足多元化普惠服务对象的绿色融资需求。此外,积极探索绿色普惠信贷产品创新,结合地区特色,针对个人、中小企业等不同发展规模、不同融资需求的客户群体,提供相应的绿色金融产品服务。

  就银行而言,杜阳认为,银行要提供针对普惠型企业的绿色融资产品和服务,为普惠型企业提供低利率贷款,以帮助其购买环保设备,进行清洁能源的投资,推动绿色技术和创新的应用;银行要为普惠型企业提供绿色咨询和评估服务,银行可依托自身资源,搭建大型企业和普惠型企业绿色转型的交流平台,并提供关于绿色转型的咨询和评估服务,包括评估企业的绿色转型需求、提供绿色技术解决方案、评估绿色项目的可行性和风险等;银行要加强多方合作,共同开展绿色转型项目,通过整合各方资源和专业能力,推动普惠型企业绿色金融和绿色产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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