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金投 | 八部门联合发文规范供应链金融发展 提高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效率 |
发布时间:2023-02-08 | 浏览量:0 |
为做好金融支持稳企业保就业工作,精准服务供应链产业链完整稳定,央行、工信部等八部门近日联合发文规范供应链金融发展,提高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效率。 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 供应链金融,简单来说就是银行围绕核心企业,管理上下游中小企业的资金流和物流,并把单个企业的不可控风险转变为供应链企业整体的可控风险,将风险控制在最低的金融服务。 八部门发布的文件要求,鼓励核心企业通过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进行确权,为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提供便利,降低中小微企业成本。银行等金融机构应积极与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对接,减少应收账款确权的时间和成本,支持中小微企业高效融资。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指出,近年来尤其是在新冠肺炎疫情给产业链供应链造成巨大冲击的背景下,国家高度重视供应链金融的发展,很重要的原因是看中了供应链金融在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方面的优势。 董希淼说:“第一,它可以有效发挥核心企业对上下游中小企业的赋能作用。比如在开展信贷的时候,它可以帮助上下游企业进行增信。第二,上下游企业依托供应链产业链所产生的这些数据,加上核心企业的增信作用,可以更方便地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得资金的支持,这种支持一般不需要提供担保和抵押,能够更方便中小企业融资。” 推动产业链修复重构和优化升级 文件提出,供应链金融应以服务供应链产业链完整稳定为出发点和宗旨,推动产业链修复重构和优化升级,加大对国家战略布局及关键领域的支持力度,促进经济结构调整。董希淼说:“大中小企业分工协同、共生共赢有助于深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保持供应链产业链完整稳定,特别是要加大对国家战略布局和一些关键领域的支持力度,这样能够更好地支持稳企业保就业的工作。而且在目前外部不确定因素比较多的情况下,能够逐步增强国际产业链的国内替代能力,进而加快双循环发展新格局的形成。” 为防止核心企业店大欺客,侵犯中小微企业的正当利益,文件要求核心企业、第三方供应链平台公司以供应链金融的名义挤占中小微企业利益的,相关部门应及时纠偏。核心企业不得一边故意占用上下游企业账款、一边通过关联机构提供应收账款融资赚取利息。 文件特别提到,为防范供应链金融风险,各类小额贷款公司、财务公司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的,应严格遵守业务范围,加强对业务合规性和风险的管理,不得无牌或超出牌照载明的业务范围开展金融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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